1.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jiān)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guī)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公司被控股股東(無控股股東,則為第一大股東)及其關聯(lián)人非經營性占用資金,余額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30%以上,或者金額達到2億元以上,被中國證監(jiān)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六)連續(xù)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七)因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發(fā)生變化,導致連續(xù)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八)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